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必发365娱乐在线官网_bet28365体育投注_365bet提现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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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8-06 作者: 来源:

        来  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添加时间:2019年8月6日



        2019年3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进一步拓宽贫困农户增收脱贫渠道,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助推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制定了支持贫困户(含已脱贫但未享受扶贫政策的贫困户以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小产业(简称“五小”产业)指导意见。

        二、基本构架

        《意见》共分为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扶持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坚决攻克最后堡垒,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培育发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对现有扶贫产业难以覆盖到位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贫困户,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一村多样、一户一项目”的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努力构建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主导,以“五小”产业为补充的扶贫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提出扶持发展“五小”产业,应坚持农户主体,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注重质量三项基本原则。

        (三)扶持重点。提出根据贫困户资源禀赋和自身条件,重点扶持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五小”产业项目。其它未列入以上范围的其它小产业项目,只要有利于贫困户增收脱贫,都可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具体由贫困县政府自行确定。重点扶持的“五小”产业项目有:

        1.小庭院。利用贫困村和贫困户空闲场地、庭院和棚舍等,发展蔬菜、瓜果、草莓、中药材、食用菌及花卉苗木、园艺盆景等庭院经济。

        2.小家禽。利用贫困户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养殖鸡、鸭、鸽、兔、蜜蜂等小家禽(畜),支持林缘地区贫困户在林下围网散养鸡、鸭,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新(改、扩)建池塘养殖水产品。

        3.小手工。利用贫困村已有扶贫车间和空闲场地及贫困户闲置房屋,加工草编、刺绣、缝纫、剪纸、鞋垫、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

        4.小买卖。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吃点(摊)、小菜店(摊)等,开办网店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

        5.小作坊。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建立小作坊,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馒头、面条、糕点、凉粉、面皮、豆腐、粉条、醋等)加工。

        (四)主要任务。提出了五项任务:

        1.科学选择项目。提出贫困县要将“五小”产业纳入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要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以市场为导向,因户因人施策,制定扶持“五小”产业发展办法,明确扶持范围、对象、标准。

        2.加大资金扶持。提出今明两年,贫困县要将扶持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作坊产业资金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范围,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扶持。对贫困户发展小买卖产业的可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扶持。“五小”产业扶持政策与其他扶贫政策可同时享受。

        3.抓好示范引导。提出要积极发现和培育“五小”产业乡土能人、经营大户的示范带动和样板引领作用,注重“五小”产业与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的对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同时加强“五小”产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指导,引导从业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

        4.加强指导服务。提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驻村帮扶工作队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及时提供相关产品市场信息,努力解决贫困户信息不通和产品价钱不高、销路不畅等问题。

        5.营造良好环境。提出各地要对从事小作坊、小手工、小买卖等的贫困户,支持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可划定临时经营区域、时段进行规范经营。对发展“五小”产业涉及的水电费、场地租赁费及相关税费,可结合各自实际依法给予减免或优惠。对需要申请登记的“五小”产业提供便利服务,从事食品等经营类的,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办理手续。

        (五)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监管四项保障措施。重点提出:各地要将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大对符合条件“五小”产业的信贷支持及投保理赔,让贫困户增收更保险。要加大对发展“五小”产业的宣传,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发展“五小”产业的督促检查,财政、扶贫、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五小”产业扶持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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